VOCs治理活性炭吸附設(shè)施運行要求:
風量——治理工程風量宜按照最大廢氣排放量120%設(shè)計
廢氣中有機物濃度——除溶劑和油氣儲運銷裝置的有機廢氣吸附回收外,進入吸附裝置的有機廢氣中有機物的濃度應低于其爆炸極限下限的25%
固定床吸附裝置氣體流速——顆粒狀活性炭<0.60m/s
活性炭裝填厚度與吸附截面積——顆粒狀活性炭裝填厚度不得低于0.4m處理10000m³以上廢氣吸附截面積不得小于4.6㎡
吸附裝置內(nèi)部應裝設(shè)具有自動報警功能的多點溫度檢測裝置。無論是否在吸附操作周期內(nèi),吸附床內(nèi)的溫度均應低于83°C。溫度超過時,應能自動報警,并立即啟動降溫裝置(吸附操作周期之外超溫時,可啟動風機幫助散熱)
吸附裝置進、出口應安裝流量計和VOCs濃度計。
來源:沈陽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